- · 《市场周刊》栏目设置[06/29]
- · 《市场周刊》投稿方式[06/29]
- · 《市场周刊》征稿要求[06/29]
- · 《市场周刊》刊物宗旨[06/29]
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助力跨境电商综合示范区
作者:网站采编关键词:
摘要:近日,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监科、自贸区川南临港片区分局深入泸州市跨境电商综合示范区进行走访座谈,服务示范区建设。走访组详细了解了示范区内跨境电商平台APP的运营模式
近日,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监科、自贸区川南临港片区分局深入泸州市跨境电商综合示范区进行走访座谈,服务示范区建设。走访组详细了解了示范区内跨境电商平台APP的运营模式,向经营者宣贯《电子商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促进经营者学法、知法,引导其进一步落实平台主体责任。要求平台加强主体审核力度,强化落实对平台内经营者主体身份和经营许可信息的入驻核验和定期更新义务,重点关注销售食品等民生领域商品的经营者资质审核。要求企业完善平台管理制度,落实平台治理义务,明晰平台内自营商品和非自营商品的区分、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七日无理由退货及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营造可信的电子商务交易环境。
泸州市跨境电商综合示范区自建立以来运行良好,现已建成4个进出口平台,1家智能仓储服务中心,去年实现进出口总值1.13亿元,为泸州及周边优质产品提供了一个可靠、便捷的出口渠道,也为消费者提供了一个质优价廉的进口商品消费平台。在进口端,示范区将争取引进1家知名跨境电商平台建立分拨中心,提高示范区知名度,让更多消费者就近享受跨境电商服务。在出口端,示范区将积极发掘本地及周边优质产品,为制造商提供可靠的销售渠道,推动本地产品大胆走出国门。
下一步,泸州市市场监管局将加大对跨境电商进出口环节整治力度。加强对网络销售禁止交易商品的监测监管工作,不断净化网络市场环境。严厉打击网上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不安全食品及假药劣药,营造放心消费环境。规范电子商务经营主体,集中整治非法主体互联网应用(网站、APP等)。
【来源:泸州市市场监管局】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p>
文章来源:《市场周刊》 网址: http://www.sczkzz.cn/zonghexinwen/2021/0322/1049.html